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

蔡淑君 請縣府補助林口社區運動公園暨棒球場維護經費

議員蔡淑君建請縣府補助林口社區運動公園暨棒球場維護經費,蔡淑君,建請縣府予以全額補助。

如案由。請縣府配合辦理照審查意見通過主旨:關於貴會第16屆第5次定期會第45案蔡議員淑君提議有關「補助林口社區運動公園暨棒球場維護經費」乙案,本府辦理情形詳如說明,蔡淑君,請查照。

說明: 一,蔡淑君.依貴會第16屆第5次定期會議提案第45案蔡議員淑君提案辦理。

二.有關林口社區運動公園暨棒球場之維護管理費方面,係自96年度起(移交林口鄉公所代管)由本府依統籌分配款予以補助,蔡淑君,其補助金額依據95年7月1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「林口鄉國宅段國宅用地管理維護計畫」相關事宜會議之決議內容,係為每年度補助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整予林口鄉公所管理維護支用,蔡淑君

三,蔡淑君.今年度補助經費方面,蔡淑君,業於97年3月13日同意由統籌分配款支應在案。另於5月函文公所於請款時,儘速檢附計畫執行進度表、領款收據至府,俾利辦理後續撥款事宜,蔡淑君。 四.基於前揭說明本年度補助經費業已完成核撥,http://blog.xuite.net/waynelyncheym/blog/219407220,故就年度補助經費提議增額乙案(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增加至新臺幣壹佰捌拾壹萬肆仟肆佰元),請公所另於明年度起再行提報經費增額明細表到府辦理。 五.另礙於現階段財政拮据,故請公所今年度仍就原補助金額內適度支用或另覓財源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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